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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資訊標題

標題:111年度花蓮縣河川揚塵預警、宣導及改善推動計畫 -河川揚塵緊急應變防護演練

 

一、前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河川揚塵推動方案』,河川花蓮溪、立霧溪與秀姑巒溪裸露地揚塵事件緊急應變計畫,為提升各單位進行河川揚塵災害應變演習,特辦理行前會暨兵棋推演會議,邀集相關單位針對演習預設狀況實施推演,並擬定相關應處作為,提供與會單位進行研討,藉以瞭解相關單位可動員之能量及獲取最佳之處置方案,務求實況發生時將傷害降到最低。

本次演練特邀請立霧之主管機關(河管單位)-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為協辦單位,及花蓮縣政府相關局處、新城、秀林公所等相關應變單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槌球場辦理「河川揚塵緊急應變防護演練」。此次演練依照緊急應變之通報及應變系統,有效整合各級政府與團體之各項資源,進行現場災害處理、救護與環境維護等工作,以共同達成安全、及時且有效之河川揚塵應變防護演練作業。

二、演練實施計畫

()演練目的

1.加強參演人員熟稔本縣河川揚塵事件通報系統及職權分工。

2.建立各相關職權機關,對於河川揚塵事件發生時之聯繫及相互支援管道。

3.整合各項資源、人力及裝備,以強化整體河川揚塵防制及應變作為,減輕對人體、生態、環境及財產的影響。

()演練策略

1.藉由各相關機關及事業單位參與實況演練,熟悉揚塵事件發生之通報流程及職責分工,以達迅速應變作為。

2.建立各相關機關及事業單位之處理聯繫及支援管道,並整合各項資源、人力及裝備,藉以強化整體緊急應變能力,減輕對人體、生態、環境或財產之影響。

()指導、主辦、協辦、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立霧溪管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花蓮縣秀林鄉衛生所、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村辦公室、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民小學、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

()參與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執行單位:日揚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演練相關會議及活動時間與地點

1.行前會暨兵棋推演會議:

(1)時間:預定為112321日(二)上午0900~1000

(2)地點:環境保護局1樓大會議室(花蓮市中美路68)

2.演練演習(預演)

(1)時間:預定為112321日(二)上午0900~1000

(2)地點: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槌球場

3.演練演習(正式)

(1)時間:預定為112321日(二)上午1030~1200

(2)地點: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槌球場

()演練主題

112年度上半年梅雨季降雨量減少,立霧溪河床裸露地增加,且受氣候變遷影響,氣象局預報7日內將有一波東北季風南下,經本計畫人員結合氣象相關資料數據,推估揚塵預估評估表預測,立霧溪下游將會有嚴重河川風飛沙影響,目前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於該區域施作防災減災工程,造成河床土石鬆動。緊接著10月至翌年4月又將面臨乾旱季節到來,加上東北季風強勁風力吹拂,立霧溪裸露河川隨時可能產生更嚴重的風飛砂。

據中央氣象局預報資料顯示,台灣地區未來一週內將受氣候變遷影響,將有一波強烈東北季風南下,預測影響時間約一週。河川揚塵自動監測立霧溪新城站測得懸浮微粒(PM10)濃度數值>100 mg/m3,預警系統自動發布簡訊通知環保局人員注意,懸浮微粒濃度持續升高懸浮微粒(PM10)濃度數值>355 mg/m3,巡查員發現後立即前往現場勘查。懸浮微粒(PM10)濃度數值>605mg/m3,經巡查人員回報為真實情況。本局人員立即通知該管河川主管機關(花蓮縣政府建設處)之相關主管與承辦人,儘速至現場瞭解揚塵現況,找出污染源頭進行改善;並即時於建置之LED顯示螢幕發布訊息,提醒民眾出門前做好防護措施,並注意行車安全。

懸浮微粒(PM10)濃度數值連續2小時>605mg/m3,環保局人員立即通知執行官(空噪科科長)報請指揮官(局長)啟動應變機制,成立河川揚塵應變指揮中心,並通知各參與應變單位於1小時內派員進駐,另透過各媒體針對主要影響區的新城鄉發出預警報告。並請相關單位做好準備措施,教育局通報影響區內各級中、小學及幼兒園,於揚塵警報後結束課外活動課程並請學童避免外出必要外出時需佩帶防護備品村里長通報勸導民眾避免外出,個人防護器材(口罩、護目鏡)視情況佩帶,減輕揚塵對敏感族群呼吸道傷害。風力減弱,風勢不如白天強勁。新城站PM10濃度已連續2小時降到50 mg/m3以下,最後指揮官依狀況解除『花蓮縣河川揚塵災害應變指揮中心』。

最後進行環境清理工作,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水利科為揚塵主要防制單位,應至河床裸露地進行最後灑水與復原作業,並提出後續改善作為計畫;環境保護局則負責附近街道之洗掃,與後續清理等相關工作,回復街道原來之環境。


 

()辦理對象: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立霧溪管理單位)、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花蓮縣秀林鄉公所、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花蓮縣秀林鄉衛生所、花蓮縣秀林鄉富世國民小學、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村辦公室、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及共計127

公告日期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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